一、引论西汉时期的军队,由中央军与地方军两部分组成。所谓中央军,在汉代谓之“南军”与“北军”(魏晋时期谓之中军),即由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统辖和指挥的军队,其主要任务是宿卫京师,边境有事,则命将率之以御敌寇。所谓地方军,则是由地方各郡国主管、训练、征集和屯驻的军队。因为西汉郡、国并设,各郡、国都有一定数量的军队,故又称“郡国兵”。当州一级成为地方行政机构并掌握军队时,又可称之为“州郡兵”。因此,不论“郡国兵”还是“州郡兵”,都有地方军的性质。不过在西汉时期,由于“州”还没有成为一级地方机构,所以一般称为“郡国兵”;到东汉中期以后,由于“州”一级机构日益成为地方行政机构,“州郡兵”的名称才多了起来。西汉时期这种被称为郡国兵的地方军,在来源、征集方式、服务期限、调遣办法等方面都同中央军相同。凡是全国范围内的成年男子都有当兵义务,每年由各郡国按年龄征集服兵役,并按照兵种的不同被称为“材官”(步兵)、“骑士”(骑兵)、“轻车”(车兵)及“楼船士”(水兵)。平时由各郡国都尉官主持征集与训练,谓之“都试之制”。当他们服役于各郡国时便是郡国的常备兵,有比较固定的数量及相应的编制系统,在郡国有“兼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