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刑事科学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或刑罚的各门刑事学科的集合,其学科构成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目前我国学界尚未对刑事科学整体学科结构体系问题引起重视,与此相关的是在子学科群的学科范围和若干学科属性方面表现出矛盾和混乱。本文在吸收科学学关于交叉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刑事科学的内外结构进行了系统分析,并对刑事一体化发表了看法,提出设立刑事科学学的构想。一、刑事科学界说刑事科学是由一系列刑事学科组成的科学总体。“刑事”一词,在国内,与“民事”相对称,指关联犯罪、刑罚之事;在英语中,“刑事”的对应词汇有“crime”、“penalty”,翻译成中文,则“刑事”与“犯罪”、“不法”、“刑罚”、“惩罚”有关。可见,国内外在“刑事”一词的使用上尽管有所不同,但都与犯罪、刑事责任或刑罚相关。因而,刑事科学就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或刑罚的科学,它是将犯罪、刑事责任或刑罚作为研究对象的各种刑事学科的集合,包括刑法学、刑法史学、刑诉法学、犯罪学、监狱学、刑事政策学等。以往,与犯罪、刑事责任或刑罚密切相关的学科总体,用“刑法学”(最广义的)或“刑事法学”来表述。晚近有人提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