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学界普遍缺乏自省习惯,法学类成果从表面上看蔚为大观但创新明显不足的今天,邓正来教授关于“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的追问,恰逢其时地开出了一剂治病良药。邓教授以法理学为思考素材所提出的中国法学研究缺乏未能为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作为理论判准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等问题,【1】在刑法学领域同样存在。要细致梳理中国刑法学发展中的各种问题,需要相当多的精力,更需要我们的学者有自我批评的勇气。限于篇幅,在本文中,我不会过于详细地分析当下中国的刑法学研究现状。我想重点讨论的问题是:要整体地、大幅度地推动中国刑法学研究,我们只是心无旁骛地学习别人,只要求刑法学者有基本的学术功底,显然是不够的。学者如果缺乏自省能力,缺乏想象力,如果不构筑中国的研究范式,刑法学研究的前景堪忧,整个学科发展就谈不上有太好的前途。刑法学的发展和学者的主体性反思能力和学术想象力直接相关。一、中国刑法学的研究现状20多年来中国刑法学者工作热情空前高涨,学术产出“收成”很好,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事实。但整体上欣欣向荣的研究状况之下,存在一些隐忧。迄今为止的刑法学研究状况,从总体上看,可以分为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