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物权法/民法典/法律移植/规则创造内容提要: 经历了十余年磨砺和多种磨难后形成的我国物权法,在对国外法律制度的借鉴、移植和结合我国国情的规则创制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其对诸多制度的取舍之决断堪称允当,对某些系争问题采取的回避、变通或模糊处理的方案亦可理解。尽管物权法中仍存在不少失当和不足,但以公正持平的态度来评价,其立法质量整体上看应属优良。法律的制定和其质量的评判如同鸡尾酒的调制与品味,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制定中,应当更加注重并妥善地处理法律的借鉴、移植与中国特色的塑造两者之间的关系,而不必拘泥于某种法系或范式。我国物权法的制定,经历了15年的立法过程、100多次的专题座谈和立法论证、向社会全文公布草案并向全民征求意见、立法机关的8次审议,尤其是还经历了“违宪风波”和“应当废弃物权法、改立财产法”的非议,最终于2007年3月16日在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但“高票通过”的具体表现是“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另有1人未按表决器”。在一部法律的制定中,经过立法机关多方面的释疑与引导,仍有如此高的反对票和弃权票,这恐怕在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