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学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监狱法学以监狱立法和监狱行刑活动为对象;广义的监狱法学除研究上述外,还研究监狱史、狱政管理、狱囚心理、监狱管理、监狱医疗卫生、监狱统计、监狱建筑等内容。从此种意义上讲,广义的监狱法学等同于监狱学。本文所研究的是广义的监狱法学。除特别指明的外,本文以监狱法学代表含监狱学与狭义监狱法学在内的所有有关专著、教材、课程及相关研究,而论述的重点则在狭义的监狱法学。 一、监狱法学的诞生 监狱是人类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中华三王始有狱,一般认为中国古代监狱源于夏朝。但近代意义上的中国监狱法学的诞生,则是二十世纪初的事情。 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逃亡西安的清朝廷,被迫推行新政,狱制改革作为推行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被提到了为司法所特重的议事日程。一时间,派员出国考察监狱实务,翻译外国监狱法规和监狱法学著作,开办学堂讲授监狱法学,颁布监狱法则,改革监狱管理机构,设立罪犯习艺所,筹建模范监狱等,开展了大规模的清末狱制改良运动。可以说,正是这场狱制改良运动,导致了中国监狱法学的诞生。 清末狱制改良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