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表达自由 限制 大众传播 互联网摘要:表达自由权利的行使需要通过一定的媒介。媒介,简单来讲就是表达所借助的手段或工具。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都是最常用的媒介,也是最有影响的几种大众传播媒介。不同的媒介会产生不同的言论问题,不同媒介在信息传播方面相异的介质,不仅影响到媒体使用者表达自由权利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程度,也影响到政府规范媒介的依据和有效性。文章以美国最高法院所作的相关判决为切入点,探讨了美国规范不同大众传播媒体的法理依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剥夺人们言论和出版自由和法律,这意味着人们有权使用各种媒介或方式接受信息,并将自己的思想、观点、主张、看法、信仰、信念、见解等传播给他人或社会而不受无端、非法干涉、约束或惩罚。作为自由,它体现为政府不得随意干预民众合法的表达,比如不得对媒体刊登什么或不刊登什么样的内容施加事先约束和审查;作为权利,表现为当民众的表达自由受到侵犯的时候,权利受到侵犯的一方,可以请求司法机关予以救济。在内容上,表达自由包括人们在任何问题上均有形成和持有信仰和意见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体)交流思想、观念、意见和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