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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2:规范性文件修订内容一、北京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1、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保证我市公路桥梁的结构完好和运行安全,加强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的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交通部路政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 2、删去第七条。3、将第十五条第四项修改为:“搭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 ” 4、将第十五条第七项修改为:“擅自对电力、通讯、上下水等设施进行拆改,以及其他任何有损桥梁设施的行为。 ” 5、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占用、使用桥下空间,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二、地下工程穿越交通设施安全监管暂行办法1、将第三条修改为:“市交通路政部门主管全市交通设施的安全监管

2、工作,并对县级(含)以上公路的运营管理单位或养护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市、区两级交通路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城市道路管理职责的划分,对城市道路养护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 2、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地下工程穿越交通设施应进行前评估。前评估是指地下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委托检测评估单位,对交通设施的现状进行检测评估,评价地下工程对交通设- 2 -施的影响,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确定监测原则、技术标准等。运营、养护单位应对评估结果进行评审,根据地下工程对交通设施的影响程度确定需要采取的后续安全监管措施,并将评估结果和评审意见报交通路政部门。 ” 3、将第六条第二

3、款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委托设计单位,根据原设计文件和检测评估结果提出交通设施允许变形控制值。 ” 4、将第八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应依据前评估结果,委托设计单位对穿越交通设施的地下工程进行专项设计,制定交通设施安全保护方案,并组织编制施工组织方案、第三方监测方案和应急预案。 ” 5、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地下工程竣工一年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检测评估单位,对地下工程穿越后的交通设施现状进行检测评估,确定地下工程穿越后对交通设施的影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简称后评估)。 ” 三、北京市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1、将本实施细则改为正式发布,删去“试行” 。2、在第八条中增加第五项:“(五)

4、成立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完善信用评价机制。 ” 3、将附件 1 中第 BJGLSG2-6-11 项行为修改为:“施工现场主要进口处未设有整齐明显的“七牌一 图” 。七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维权公示牌;一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 - 3 -4、在附件 1 中第 BJGLSG2-6-12 后增加如下内容:5、删去附件 1 中第 BJGLSG2-7-1、BJGLSG3-13 至 16 项代码及行为。四、北京市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1、将本实施细则改为正式发布,删去“试行” 。2、在第八条中增加第四项:“(四)成立信

5、用评价领导小组,完善信用评价机制。 ” 3、将附件 1 中第 BJGLJL014 项行为修改为:“ 出现质量问题通知单,监理负有责任的。 ” 4、在附件 1 中原第 BJGLJL031 项后增加如下内容:行为代码 不良行为行为等级和扣分标准BJGLSG2-6-13现场扬尘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5 分/次BJGLSG2-6-14未做好工地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防控措施;预警期间,未采取限、停工措施1 分/次BJGLSG2-6-15违规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0.2 分/台次社会责任BJGLSG2-6-16未按要求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和

6、视频监控系统1 分/次- 4 -5、删去附件 1 中第 BJGLJL050 项、第 BJGLJL059 至 62 项代码及行为。五、北京市公路养护巡查管理办法1、在第十二条后增加如下内容:“第十三条 公路沿线 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主要包括:“1、汛期(6 月 1 日-9 月 15 日)对地灾隐患点段细化责任区,安排专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巡查;“2、观 察地灾 隐患山体 变化情况,有无塌方落石、危岩浮石、防护网内有无崩塌物堆积等;“3、国土部门发布地 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时,地灾隐患巡查人员对地质灾害易发点段采取流动看守,随时掌握易发点段隐患山体变化情况,做好信息报告;安排地灾隐患值守人员在地质灾害隐

7、患点段沿线主要路口值守,配合属地政府进行预警宣传、人员劝阻和车辆疏导等工作。 ” 2、将第十六条第一项修改为: “1、收费公路、 县级 以上(含)普通公路每天巡查一次;行为代码 不良行为行为等级和扣分标准BJGLJL032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发现的问题,监理未发现0.2 分/次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BJGLJL033对于同一问题多次出现,监理未发现 2 分/次- 5 -“2、乡 道、村道每周巡查一次。“公路设置中央隔离带,分上行、下行的,应分别进行巡查。 ” 3、将第十六条第三项修改为:“在汛期、冬季铲冰除雪、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应增加巡查频率或按上级要求进行巡查;汛期地灾隐患巡查应对地灾隐患

8、点分责任区每天巡查两次(上午、下午各 1 次)或按上级要求进行巡查。 ”六、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质量管理规定1、将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水泥稳定碎石、石灰与粉煤灰稳定碎石一般按 7 天设计抗压强度分为两个等级,分别为基层水稳 1JSW1(不低于 3.5MPa)、基层水稳 2JSW2(不低于 2MPa)和基层二灰 1JEH1(不低于 1MPa)、基层 二灰 2JEH2(不低于0.7MPa)。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参照水泥稳定碎石执行。 ” 2、将第十二条修改为:“无机料厂应具备不小于 400 吨/小时、4000 吨/日的混合料拌和能力。 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无机料厂应具备不小于 500 吨/ 小时、

9、5000 吨/ 日的混合料拌和能力。 ” 3、将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无机料厂应采用卧式双转轴强制式拌和机或间歇式拌和设备,鼓励采用两次拌和工艺, 拌和时间应不少于 15s,保 证加水量控制准确、拌和均匀。 ” 4、将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拌和机电子调速系统精度1%,电子秤和皮带秤精度0.5%。拌和机电子调速系统、电子秤、皮带秤及水流量控制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和校验,检定周期不大于 1 年,每月应进行不少于一次核查。 ”- 6 -5、将第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集料仓的数量应保证级配需要,应较规定的备料档数增加 1 个,且不应少于 5 个料仓。为防止串料,各个料仓的挡板高度应不小于 1m。”

10、6、将第十五条修改为:“无机料厂应设置在地 势相对较高的位置,并做好排水设施;场地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 C15,厚度应不小于 200mm,细集料、水泥、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应有覆盖,上述材料严禁露天堆放,应放置于专门搭建的防雨棚或库房内;“无机料厂的加水量计量装置应采用流量计方式,水的流量数值应在中央控制室的控制面板上显示。 ” 7、将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水泥、石灰、粉煤灰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的相关要求。 ” 8、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后必须进行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水泥样品应保留至少

11、3 个月以备复查。 ” 9、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碎石、砂砾质量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的规定,压碎值不大于 22%。对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粗集料,针片状颗粒含量、0.075mm以下粉尘含量和软石含量同时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的相关要求。 ” 10、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水泥稳定碎石、石灰与粉煤灰稳- 7 -定碎石的级配范围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的 规定,不同公路等 级、交通荷载等级的基层或底基层采用不同的材料分档,然后在不同料仓上料、配合。 ” 11、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

12、“无机料厂试验室应按无机料厂试验室应依据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的规定,按照原材料检验、 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混合料生产配合比设计和施工参数确定四部分对混合料进行组成设计。经生产验证后,确定颗粒组成(级配)、配合比和最佳含水率、最大干密度、7 天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抗压模量、劈裂强度等指标及控制范围,列入企业标准,并保持稳定。 ” 12、将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单位应按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的规定进行无机料的摊铺、碾压、养生、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提高均匀性,保证施工质量。 ” 13、将第四十九条第四款修改为:“施工单位

13、施工过程的压实度检测,每个工作班应进行不少于 1 次现场取样击实试验,施工期间每次最大干密度差值宜不大于 0.02g/cm,取平均值作为当天压实度的检测标准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使用。 ” 14、将第四十九条第五款修改为:“石灰稳定材料或石灰粉煤灰稳定材料层宜在当天碾压完成,最长不应超过 4 天。 ” 15、将第四十九条第六款修改为:“水泥稳定材料或水泥粉煤灰稳定材料宜在 2 小时之内完成碾压成型,应取混合料的初凝时间与容许延迟时间较短的时间作为施工控制时间。 ” - 8 -16、将附表 1 试验检测能力及仪器设备要求中,石灰材料新增如下内容:材料 检验项目 主要仪器设备石灰 残渣含量标准筛、浆

14、渣测定仪、量筒、 电子天平、烘箱17、将附表 1 试验检测能力及仪器设备要求中,集料材料新增如下内容:材料 检验项目 主要仪器设备0.075mm 以下粉尘含量(含泥量)电子天平、烘箱、标准筛软石含量电子天平、标准筛、 软弱颗粒含量测定仪集料针片状颗粒含量 游标卡尺、电子天平、标准筛18、将附表 2 原材料进场检验项目及频率要求中,石灰材料新增如下内容:材料 检验项目 检验频率 备 注石灰 残渣含量 每 500t 不少于 1 次同产地同品种,不足 500t按 500t 计。19、将附表 2 原材料进场检验项目及频率要求中,粉煤灰材料检验项目“ 筛分” 修改 为“细度”。- 9 -20、将附表 3

15、 无机料出厂检验项目及频率要求中,击实检验项目修改为: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频率 备 注5 击实 每个工作班不少于 1 次21、将附表 3 无机料出厂检验项目及频率要求中,新增“级配”检验项目: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频率 备 注6 级配 每工作班不少于 2 次七、北京市公路工程接养办法(试行)1、将第五条第一项修改为:“属于区县规划部门审批的项目,应征得派出机构的书面同意,派出机构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同意意见报市公路管理机构(计划处)备案。 ” 2、将第五条第二项修改为:“属于市规划部门审批的项目,派出机构在 10 个工作日内初审同意后,报市公路管理机构(计划处),由市公路管理机构出具书面意

16、见。 ” 3、在第九条第一项后增加:“(二)市公路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的方案审查意见。 ” 4、在第十条第一项后增加:“(二)市公路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的方案审查意见。 ” 八、北京地区路下凹式桥区雨水泵站系统设计指导意见1、将 1.0.2 编制依据中室外排水设计规范(CB50014-2006)修改为:“2016 年版 ”。- 10 -2、将 3.1.1 降雨强度计算中降雨强度公式修改为:3、将表 3-1 北京地区雨水泵站系统设计重现期取值标准修改为:道路等级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主干路一级公路及其它重要道路一般道路设计重现期 30 年 20 年 10 年4、在表 3-1 北京地区雨水泵站系统设计重现期取值标准后新增:“综合考 虑北京市的 动能定位和下凹桥区的重要性,确定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能力达到 50 年校核标准。对于改建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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