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租赁的合同(5篇)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深圳房屋租赁的合同1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 深圳 市 南山 区 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第三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 人民 币 仟 佰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 人民 币 万 仟 佰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约或致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余额退回给乙方(不记息)。第四条:交租方式为每月一次,即 人民 币 仟 佰元整。每次交纳房租为当月 日前。乙方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部分*1%/天)加收滞纳金。第五条: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等均为乙方负责。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