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市律师协会领导值班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南通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运行机制,强化本会行业自律管理职能,根据本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本会领导指本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副监事长,以及南通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第三条 每个工作日轮流安排 1 名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时间表按时值班,因故无法按时值班,须提前 2 天向秘书处请假,或者自行调整后报秘书处备案。第四条 领导值班主要工作内容:(一)了解和督促秘书处完成行业党委、会长办公会、理事会决议事项;(二)按工作分工研究、处理本会分管事项;(三)赴工作联系区、县(市)以及律师事务所调研律师工作;(四)参
2、加市局召集的工作会议;(五)解决秘书处请示的日常工作事项;(六)接待来访;(七)处理突发投诉和维权案件;(八)其他。第五条 根据本会工作需要,由秘书处制定值班时间表并于上月的月底通知值班人员。第六条 建立领导值班日记,由值班领导负责记载值班日内有关工作和处理情况。由其他领导替代值班处理的,由替代领导记入日记。每个值班日由值班领导在值班日记中签名后移交下一位值班领导。第七条 值班期间接待处理的投诉和维权事件,实行首问负责制,由首次接待领导协调协会工作机构负责办理终结。第八条 值班完毕后,值班人员应同秘书处工作人员办理交接、备案手续。第九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应约见无关人员,不应办理与值班无关
3、事宜。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南通律师协会2018 年 7 月 10 日南通市律师本会领导值班表2018 年 7-8 月时 间 姓 名7 月 23 日 顾迎斌7 月 24 日 石金荣7 月 25 日 葛志军7 月 26 日 许立群7 月 27 日 丁 霞7 月 30 日 蒋卫忠7 月 31 日 周 军8 月 1 日 蔡 斌8 月 2 日 杨海燕8 月 3 日 王 念8 月 6 日 吴继红8 月 7 日 朱 林8 月 8 日 顾迎斌8 月 9 日 石金荣8 月 10 日 葛志军8 月 13 日 许立群8 月 14 日 丁 霞8 月 15 日 蒋卫忠8 月 16 日 周 军8 月 17 日 蔡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