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 (B) 甲 方: _ 地 址: 邮编: _ 电话: _ 法定代表人: _ 职务: _ 乙 方: _ 地 址: 邮编: _ 电话: _ 法定代表人: _ 职务: 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 市 区 楼房 _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 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 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 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 _%为 万元 ,房屋验收合格后的 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第三条 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
2、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 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 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第八条 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
3、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 30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 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 30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 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第十条 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不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条
4、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 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 10%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 )项办法解决:( 1)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 行商定。 第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商品房暂行管理办法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_ 代表人: _ 年 _月 _日 年_月 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