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居间服务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丽江诚联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来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金投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第一条、甲方声明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二条、乙方声明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
2、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三条、委托事项甲方欲为 项目的建设及开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 ¥ (大写: 整) 。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项目融资资金,为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签订相关合同。第四条、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1、积极配合乙方,
3、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2、依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3、对乙方及目标企业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15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他方进行私下交易。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与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企业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达成合作协议。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4、对甲方及目标企业提供的
4、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5、对甲方及目标企业的商业秘密等秘密予以保密。6、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第七条、委托事项的终止“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合作方未签定合同,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第八条、费用与佣金1、佣金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资人的投资款额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且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收取 %(人民币: )的保证金。如乙方在约定期内未能完成约定数额融资,且全额退还保证金。佣金的支付方式
5、: 投资款到达甲方账户的 3 日内支付到以下账户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名: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2、居间活动费用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解除条件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第十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大写: 伍仟 元整)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大写: 伍仟 元整) ,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
6、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企业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关要求取得约定佣金,并主张佣金 10 %的违约金。4、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据佣金 1 %的标准收取违约金。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授权代理人:签订日期:乙方:授权代理人: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