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乌当区乡村旅游专项规划文本(2004年2010年)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一条 规划性质本规划的性质为贵州省乌当区乡村旅游专项规划。凡在规划范围从事旅游开发的单位或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制定的条款。本规划一经批准,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实施。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本规划如需进行修改或完善,须按程序报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批准。第二条 项目背景为促进乌当区旅游业的健康、有序、高效、持续发展,把潜在的乡村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加快农民致富过程,促进乌当区旅游经济发展,特编制乌当区乡村旅游专顶规划。本项目受乌当区政府委托,由贵州省旅游规划设计中心承担。规划范围是全部乌当行政区。第三条 乡村旅游规划性质以自然山水的农村生活环境、淳朴的农村民风、特色的农村传统文化、现代化农业生产为背景,以都市郊区型乡村旅游为区域旅游产业的亮点,集中展示乌当区特色农业与特色乡村,通过规划,合理开发农村与农业资源,带动旅游经济发展和农村建设。第四条 规划的指导思想以贵州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