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基建材料、设备核算工作规范一、依据现行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依据材料、设备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清单报价等有关办法,办理基建材料、设备的核算业务。二、审核材料、设备的入库是否有中标通知书、购货合同,发票是否合法;入库材料、设备的产地、品名、 规格、 单价、数量、金 额是否与中标通知书、 购货合同一致;材料、设备入库单的经办人、验收人、负责人的签字是否真实、完整。三、审核材料、设备出库单是否附有施工单位收料单;出库材料、设备的产地、品名、规 格、 单价、数量、金 额 是否与施工单位的收料单一致;材料出库的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与收料单的项
2、目及施工单位一致;材料、设备 出库单的保管人、收料人、 负责 人的签字是否真实、完整;四、根据审核无误的出入库单,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好材料、设备的会计核算工作。五、及时同基建材料主管部门联系,每月 25 日前按工程项目进行材料、设备转账,向施工 单位提供甲方供料结算转账明细表,并与其核对,将审核无误的结算转账明细表及时交审核人员进行帐务处理;支付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时全额扣回。六、工程实行清单报价招标的,甲方供料的单价、数量与中标材料的单价、数量一致的,按材料中标价及数量结转 材料;甲方供料的单价、数量高于材料中标价及数量的,高出部分的价格、数量按实际价格结转
3、;甲方供料的单价、数量低于材料中标价及数量的,按中标价格结转;中标书中没有涉及的甲方供料,按实际价格结转。七、工程项目竣工后,材料核算人员为竣工项目决算审计提供甲方供料结算转账明细表及甲方所供设备、材料自摊明细表,经审核无误后交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初审,经初审后交审计部门进行竣工项目决算审计。八、每月将材料数量金额明细帐与材料分类帐核对,每月 10 日前上报库存材料分类余额表;每半年将材料数量金 额明细帐与材料保管帐按项目核对库存材料库存,做到帐帐相符、帐实 相符;九、参与年终库存材料的盘点工作,材料的盘盈、盘亏及时查找原因,予以更正,已造成损失的提出处理建议,按权限报告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每半年报送经保管人员、核算人员共同签章的材料核对明细表。十、年底将材料核算帐务处理完毕后,材料核算档案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十一、材料会计办理移交,按会计人员交接工作规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