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院长职责 1、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院长负责制原则,全面负责院内的各项领导。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不断深化改革与完善乡镇卫生院管理年实施细则,制度本院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并实施,工作,定期向上级工作。3、负责领导和组织检查全院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检查和了解情况,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尚。4、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院内职习,引进新技术和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5、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和咨询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6、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计划,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7、加强院内人事、财务、后勤管理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8、以法人身份,签署对外各项协议、,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副院长职责1、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具体分工,分管院内相应工作。2、负责分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拟定,并经常检查督促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