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二等奖:企业跨境重组中若干所得税实务问题探讨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税收国民待遇原则”作了较大改动,打破了我国多年来对外商的税收优惠体系,对许多外资企业影响很大,于是近期以来出现了企业跨境重组避税出现了新的动向。在跨境重组方面,我国也在不断完善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缩小避税空间:从新所得税法实施前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207号)到新所得税法实施后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以下简称“59号文”)及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详细规范了企业重组交易的所得税处理、所需文件材料和程序性要求,以及相关的反避税措施。近年来,我们接触到的多起涉及跨境重组的税务咨询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带给我们对相关法规在实践中如何运用更深刻的体会,现我们将其中的一些重点问题作深入梳理、剖析,以期对相关企业有所裨益。 一、关于外国集团内部成本价转让中国子公司的股权问题在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