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评价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评价是指医院按照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第三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并已经注册在我院执业的医务人员的定期考核评价工作适用本制度。第四条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评价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第五条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每一年为一个周期,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第六条医院成立医务人员定期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负责本院医务人员定期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拟定医务人员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对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结果评定,保证考核评价工作规范进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务人员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第七条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我院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