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危险化学品装卸规定一、 通用要求1、 装卸车区域严禁烟火。2、 装卸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公司内危险化学品理化特性、应急处置等。3、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前,保安人员要对车辆及人员相关证件进行检查、登记,确认无误后,方可准许进入厂内。保卫部门对车辆阻火器进行检查,必须装有阻火器方可入内。4、 进行危险化学品装卸前,装卸人员应对罐体、阀门及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的灵敏度、可靠性进行检查,应保证充装设备和充装容器之间的连接管线、接头的材质、强度符合工艺要求,充装系统的电气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5、 装卸前,应在现场准备好消防器材。装卸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耐酸碱胺皮手套、护目镜、防化服)6、 严禁超过容器规定的充装量或超压充装,严禁在无可靠安全措施情况下,处理容器(气瓶)内的残液,严禁擅自更换或改装罐体,擅自改变容器用途。7、 在雷雨天气等不安全气象环境和周边存在不安全因素情况下,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8、 在装卸现场,充装车辆在熄火后应刹紧制动器,在有坡度的场地应采取防止溜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