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正确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促进国土资源管理领域行政权力和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公开化、透明化和阳光操作,规范、促进本局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是指本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中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本制度所称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执法责任(以下简称,行政执法责任),是指本局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在实施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权过程中违法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导致办理事项错误或者显失公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应承担的责任。第三条 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对应,教育与惩戒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