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土方及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门诊楼改建工程由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组建,中国新型建筑材料杭州设计研究院代建,浙江省现代设计研究院设计,浙江城建勘察研究院勘测、围护设计,德清县高荣建筑公司施工,德清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工程位于德清县武康镇武源街61号,东侧为德清县航政管理大队和烟草局,西侧为特警大队;施工场地位于研究所场地北侧,与南侧已建住院楼采用连廊连接,建筑面积为5059.5。新建门诊综合楼为5层建筑,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单柱最大轴力为4500kN。全场下设1层地下室,采用框架结构,开挖深度约5.00m,局部考虑抗浮要求,场地0.000标高为黄海高程5.40m。本工程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5.40米,自然地坪相当于绝对标高5米,自然地坪相对标高为-0.4米,基坑底板底开挖面标高为-4.20m及-4.55m,计算开挖深度按承台底计算为3.80m及4.15m。二、编制依据1、监理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