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以及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院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任务,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级领导、各系部处和广大教师都应重视并支持这项工作。第三条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一)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大学生认识健康心理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二)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