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借款合同 立合同单位: (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用于 。预计用款为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年 元;
2、 年 元; 年 元; 年 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 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 。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副本 份,报送 、 、 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签字) 法人代表: (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