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师德师风表彰奖励制度东十幼儿园东十幼儿园师德师风表彰奖励制度 1、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 2、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3、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会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职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对教职工的意见及时反馈,要求整改。 4、对于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守则,遵守、执行的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评选。 5、对于违反师德规范,触犯“十不准”规定,经学生或家长举报,调查属实者,视其情节轻重,影响恶劣程度,给予教师大会点名批评、告诫、检讨直至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年度教师考核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等资格。具体规定如下: (1)严禁制造、散布、传播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