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廉洁约谈制度 实行约谈制度,是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洁行为进行提醒,及早预防,督促改正错误,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施约谈:(一)在贯彻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力的; (二)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方面或个人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强,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情节轻微的;(四)对改革探索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五) 涉及侵害群众利益苗头性问题的;(6) 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懒政怠政问题,情节轻微的;(7) 问题线索笼统,不具体或错误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8) 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约谈方式:(一)提醒约谈。在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