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制度为了保证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8号文件)和卫生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案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制度。一、医院按规定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工作,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价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二、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按规定对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监测,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1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2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3经常超适宜症、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4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5频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三、医院应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采取相应措施,对接受抗菌药物治疗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得低于30,接受限制类和特殊类抗菌药物治疗,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分别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