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师考核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教师的考核管理,不断提高教育培训水平,特制定教师考核制度如下: 一、遵守宪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培训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具备大学(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课教师除学历要求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 三、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并负责制定所授课程的教学实施计划并遵照执行。钻研主教材或有关辅导教材;清楚本课程的各种教学媒体及相互关系和使用方法;能按照培训要求进行教学班的课程面授或面授辅导教学;负责答疑、咨询等各项具体工作。 四、按时参加教学会议和各种教研活动,遵守教学班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听取教学班和学生对教学的反映,适时改进教学,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遵守教学班的要求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 五、加强对教师的考评。每期培训结束时,都要由学员、学校共同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是否继续任课的重要依据。同时,讲考核结果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