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景观照明建设方案审核许可事项类别行政许可类事项名称景观照明建设方案审核许可设定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五条本市夜景照明规划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绿地等,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夜景照明设施。 夜景照明建设方案,应当按照规定经市或者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本市对夜景照明设施实行供用电优惠政策,鼓励夜景照明设施的建设和开启。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夜景照明设施、夜景照明建设方案未经行政许可或者夜景照明设施未按照许可要求进行设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实施机关北京市市政市容委收费依据和标准本许可事项不收费受理方式及地点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市容委窗口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科室大兴区市政市容委夜景照明中心申请材料(一) 普通类景观照明建设方案审核1、填写区市政市容委统一格式的普通类景观照明建设方案审核行政许可申请表;2、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