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政发 201515 号关于印发大石桥市环境综合整治暨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 楼 经 济 开 发 区 、 大 石 桥 经 济 开 发 区 、 有 色 金 属 ( 化 工 )园 区 管 委 会 , 各 镇 区 人 民 政 府 、 管 委 会 ( 农 场 ) , 市 政 府有 关 部 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石桥市环境综合整治暨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石桥市人民政府2015 年 7 月 2 日 1 大石桥市环境综合整治暨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我市环境质量,切实解决现存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大气、水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尽快解除环保部
2、“区域限批” ,根据营口市环境综合整治暨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营政明电2015 4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开展生态县创建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环境立市战略目标,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改善辖区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十二五” 减排任 务这条主线,以省、市 绩效考核为抓手,通过启动“ 蓝天工程” 、“水源地” 两大整治工程,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升我市环境质量。三、工作任务(一)环保部通报营口市“区域限批” 涉及大石 桥的主要问题1、污水管网不完善、污水处理率低存在问题:(1)配套管网
3、不完善,存在污水未收集区域;污水厂运行 2 负荷低;有色金属园区排水未纳入城市管网,污水直排。整改要求:完 善 配 套 管 网 建 设 ,确 保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率 不低 于 85%,污 水 厂 运 行 负 荷 率 不 低 于 75%。有 色 金 属 园 区 排水 管 线 接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污 水 进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完成时限:2015 年 8 月 13 日(2)中控系统不完善,不符合减排核查要求。整改要求:完成中控系统升级改造。全年实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减排 985 吨、230 吨。完成时限:2015 年 7 月 22 日 (3)接 纳 污 水 处 理
4、 厂 排 水 的 胜 利 河 河 道 被 淤 泥 堵 塞 ,虽 进行 了 简 单 清 理 ,但 清 淤 范 围 小 ,仍 存 在 影 响 正 常 排 水 隐 患 。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2015 年 7 月 22 日前对胜利河河道进行彻底清淤。2、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市未按规定开征污水处理费整改要求:立即按营口市整改要求落实污水处理费征收有关意见。完成时限:2015 年 7 月 22 日(二)营口市存在其他重点环境问题涉及我市整改任务(共计 15 项)1、大石桥垃圾填埋场存在问题:不符合环保要求,约 15 万立方米渗滤液未处 3 理,环境风险隐患巨大,污泥未
5、得到无害化处置。整改要求:完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通过环保验收。10 月 31 日前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完成时限:2015 年 9 月 25 日2、入海河流整治存在问题:我市近岸海域水质以、类海水为主,劳动河、大清河、大旱河、时有劣类指标出现,且沿海沿河存在污水直排口。整改要求:由责任单位对劳动河、大清河、大旱河、及主要支流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制定整治方案。由责任单位牵头,配合单位参与,依规清理所有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河排污口,河流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完成时限:2015 年 9 月 25 日3、水源地保护存在问题:我市水源地数量多,取水量少,分布较为分散,
6、部分水源地已经被居民区和企业包围,水源地水质受农业和生活面源影响较大。整改要求:(1)完 成 7 处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的 勘 界 及 界 桩 、界 碑 、交 通 警示 牌 和 宣 传 牌 的 设 立 工 作 。完 成 时 限 :2015 年 7 月 22 日 。(2)完成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取缔工作;按照“一井一案 ”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完成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生活垃圾、养殖场堆积粪便的清理工作。完成时限:2015 年 4 7 月 22 日(3)完成破损市政管道、化粪池修复工作。完成时限:2015 年 9 月 25 日(4)完成一级保护区内养殖场、饭店等污染源的搬迁取缔工作。完成
7、时限:2015 年 11 月 10 日(5)分期分批完成其他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搬迁取缔工作及水源保护区农业、畜牧业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时限:2017 年 3 月 31 日(6)建立水源地卫生巡视员巡视制度。完成时限:2015年 7 月 20 日(7)完成国家规定的地表水源地水质监测 109 项指标、地下水源地水质监测 39 项指标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工作。完成时限:2015 年 9 月 25 日4、乡镇污水设施存在问题:全市 10 个乡镇 12 个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收集管网不完善,运行负荷低,部分未运行等问题。整改要求:(1)增设管网设施建设,增加污水收集范围;设施进出口安装流量计;
8、 6 月 30 日前完成石佛镇、沟沿镇、旗口镇、高坎镇、水源镇污水处理站的整改。完成时限:2015 年 6 月 30日。(2)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汤 池 镇 、建 一 镇 、黄 土 岭 镇 、虎 庄 镇 、官 屯 镇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整 改 。完 成 时 限 :2015 年 9 月 25 日 。 5 5、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 年)存在问题:此项工作为省政府对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要求 2015 年底前项目完成率不低于 80%。目前我市 15 个规划项目中南部城区管网完善工程及污水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中水回用工程(房产局负责)、沟沿镇农村面源整治
9、工程(沟沿镇负责)、城区五湖四河一湿地综合整治工程(完成 1 条河整治)均未启动,与 80%的考核目标差距较大(规划建设局负责)。整改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完成绩效考核要求80%目标。 完成时限:2015 年 11 月 10 日6、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存在问题:规划中我市 6 个污染治理类项目实施进度慢。整改要求:6 个污染治理类项目加快进度,完成整改。完成时限:2015 年 9 月 25 日7、推进燃煤锅炉取缔工作存在问题:拆除工作进展缓慢。整改要求:年底前,建成区内 40%的 10 吨及以下小锅炉要完成取缔工作,拆除锅炉台数和吨位均达到 40%。完成时限:2015 年 1
10、1 月。8、实施工业治理提标改造整改要求:(1)完 成 水 泥 行 业 提 标 改 造 工 作 。完 成 时 限 :2015 年 6 月 。 6 (2)10 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完成提标改造。完成时限:2015 年 9 月。(3)65 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完成时限:2015 年 11 月。9、大石桥市宏洋热力有限公司脱硫工程存在问题:原有 4 台 90t/h 锅炉脱硫工程在线监测设备未验收,脱硫工程不运行;未批先建 1 台 140t/h 锅炉,未同步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整改要求:(1)原 有 4 台 90t/h 锅 炉 脱 硫 工 程 完 成 在 线
11、监 测 设 备 验 收 和项 目 环 保 验 收 ,稳 定 运 行 。完 成 时 限 :2015 年 11 月 10 日 。(2)未批先建 1 台 140t/h 锅炉脱硫工程建成运行。完成时限:2015 年 10 月 15 日。10、全面治理城市扬尘污染存在问题:道路扬尘污染严重,扬尘污染控制力度不够。整改要求:(1)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整治。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强化封闭围挡、裸露土方覆盖、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环节管控,拆除工程要做到洒水抑尘。- 县区同步开展上述工作。完成时限:2015 年 9 月。(2)严控道路扬尘。规范渣土运输,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密闭措施。加强运输车辆泄漏遗撒整治,严
12、控物料运输车辆泄漏、遗撒。完成时限:2015 年 8 月 10 日。 7 (3)禁止道路清扫二次扬尘。推行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推行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年底前,市主城区以及各地区城区内主要街路机械化湿式清扫率力争达到 85%以上。完成时限:2015 年 11 月。(4)强化堆场扬尘控制,城区内的全部煤场、料场和露天仓库采取防风抑尘措施。完成时限:2015 年 11 月。(5)推进城市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年新增绿化面积 1000 亩。完成时限:2015 年 11 月。(6)扩大城区绿地规模,每年新增绿地面积共计 12 公顷。完成时限:2015 年 11 月。11、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存
13、在问题: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建设缓慢。整改要求:年底前要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建设,并与市环保部门联网,9 月 30 日前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完成时限:2015 年 11 月。12、大石桥市镁制品产业存在问题:大石桥市现有镁制品生产企业 800 余家,产业低水平无序发展现象普遍,产业升级缓慢。整改要求:(1)加快调整资源型产业结构,到 2017 年底,按照提升改造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关停并转一批的原则,对镁制品企业完成分类治理。完成时限:2015 年-2017 年。(2)加强环境监管,开展镁制品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推 8 进企业达标工程,按照新环保法,加大违法企业处罚力度。 完成时限
14、:2015 年-2017 年 。 13、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存在问题:未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整改要求:加快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出台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性文件,建立并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秸秆焚烧火点同比下降 30%以上。完成时限:2015 年 11 月。14、大石桥市金凯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治理存在问题:按照国家减排责任书要求,废水治理工程应在 2015 年底前建成运行。废水治理工程已在 2013 年 10 月建成运行。整改要求:稳定运行,各项指标满足减排核查要求。全年实现 COD 减排 25 吨。完成时限:2015 年 9 月 31 日。15、大石桥市农业源畜禽养殖业减排
15、存在问题:按照省、市责任书和省环保厅 2015 年 3 月11 日2015 年农业源减排任务分解和有关要求, “十二五” 农业源减排任务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削减 8%、10%以上,目前氨氮仅削减 4.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完成率要达到 80%以上,目前仅为 53.2%。整改要求:2015 年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削减10%、12%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项目要完成 9 20 个。完成时限:2015 年 10 月 15 日。(三)2015 年蓝天工程实施细则工作任务(10 项)1、居民用户煤改气。新开发小区一律要安装使用管道天燃气,现有小
16、区要分期分批改造为管道天燃气。2015 年新增管道天燃气小区 9 个、用户 12072 户。2、对主城区范围内(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10 吨及以下共 124 台锅炉,分期分批于2017 年底前取缔(并网或清洁能源改造)。2015 年底前,建成区内拆除锅炉台数和吨位均达到保有量的 40%。3、对我市公共载客车辆进行油气双能源改造工程,改造费用由车主承担。2015 年年底前完成新改出租车 1194 台。4、对重点整治区域内镁制品生产企业高温隧道窑(含梭式窑,共计 17 家企业、47 条)实施油改气工程。2015 年底前,完成 13 家 17 条窑改造。5、2015 年 9 月底前,完成北热源厂、华裕热源厂等燃煤锅炉脱硫等改造工程,确保按环保要求排放。6、2015 年底前,对整治范围内达标排放企业实施标准化建设。7、2015 年底前,对整治范围内 30 个建筑工地实施标准化建设。8、对整治区域边缘沿线及城市主要入口外围沿线道口及街巷道与主干道交接处道路硬化、市政道路破损路面修复、道路两侧绿化和人行道硬覆盖铺装等实施标准化建设,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