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SD 13586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1986-04-07批准 1986-09-01实施 1总则 1.1锅炉的化学清洗,是保持受热面内表面清洁,防止受热面因结垢、腐蚀引起事 故,提高电厂水汽品质的必要措施之一。 1.2锅炉的化学清洗,要求能除去新建锅炉在轧制、加工过程中形成的高温氧化轧 皮以及在存放、运输、安装过程中所产生的腐蚀产物、焊渣和泥沙污染物等;除去 运行锅炉在金属受热面上积聚的氧化铁垢、钙镁水垢、铜垢、硅酸盐垢和油垢等。 1.3化学清洗的步骤一般是:系统水冲洗,碱洗,碱洗后的水冲洗,酸洗,酸洗后 的水冲洗,漂洗和钝化。 1.4新建锅炉的清洗范围如下: 1.4.1直流炉和过热蒸汽出口压力为9.8MPa及以上的汽包炉,在投产前必须进行 化学清洗;压力在9.8MPa以下的汽包炉,除锈蚀严重者外,一般可不进行酸洗, 但必须进行碱煮。 1.4.2再热器一般不进行化学清洗,但出口压力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