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生产车间劳动纪律1.作息时间要求:工作时间为早上7点30分到中午11点30分,下午12点30到16点30分。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罚款100元,并计旷工。未按时到岗、提前离岗、中午提前吃饭罚款20元。2.穿着打扮: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男士:不能赤臂光膀,穿拖鞋; 女士:不能穿高跟鞋,拖鞋。违反一次罚款20元。3.上班期间要求:不能擅自离岗,窜岗,长时间私客,聚众高谈阔论,睡觉、洗衣服、吃零食等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元。4.三严禁严禁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时饮酒;严禁打架斗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严禁工作期间赌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5.请假制度:有事请假,车间主任同意并且主任在假条上签字后方可离岗,请假条提前送门岗。不允许捎假,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如有急病可电话请假,上班后补上假条,并出示病历。病假无相关证据、事假一个月超过2次均计旷工。矿工一天罚款100元,旷工3天及3天以上者按自动离厂处理。6.生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