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2011年10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了进一步明确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工作职责,统一管理人工作的文书格式,促进管理人正确履行职务,提高管理人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制订了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现予以印发,并就该文书样式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文书样式的体例针对破产程序各阶段管理人的工作内容,按照简洁、实用、便利的原则,文书样式分为“通用类文书”、“破产清算程序用文书”、“重整程序用文书”、“和解程序用文书”四大类共计59个文书样式。各文书样式均包括文书主文和制作说明两部分。文书主文是文书的核心部分,包括文书名称、文号、名头、主文、落款、附件等部分。制作说明是文书样式的辅助部分,主要列明制作文书样式的法律依据以及文书制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有利于管理人正确制作、使用文书样式。二、关于本文书样式的文号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文号统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