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充分发挥各防护设施的防护作用,把职业病危害指标降低到最低限度,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范围、采购、操作、维护、检查、报废等要求。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第二章 职责第四条 环安负责制定和维护本制度,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监督管理。第五条 各车间负责日常点检维护、保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第六条 总务负责防护设施的检修工作。 第三章 控制要求第七条 范围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包括:职业危害告知牌、现场职业危害警示标志、空调、取暖器、水空调、大型排风扇等。第八条 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一) 环安负责建立全厂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清单,内容包括:所属车间、防护设施的名称、规格型号、安装位置、防护功能、数量、责任人、投用日期等内容。(二)部门负责人组织对部门内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修、检修、保养,并对检修维护情况留有记录,填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维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