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稽核方案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社会保险费稽核方案为了搞好对各类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中介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社会保险基金提取和缴纳情况的稽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一、稽核目的.为社保局提供各类企业、用人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准确的征缴依据,加强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及缴纳情况的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稽核范围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本辖区内所有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均为稽核范围。每年度由社保局根据参保数据库以及群众举报投诉情况确定稽核单位名单,按照企业行业类型抽取一定比例的被稽核企业,根据以前年度稽核经验,应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三、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由社保局稽核股、养老保险股、工伤生育保险股及劳动监察部门共同发起,并具体领导实施。局里安排1-2名业务骨干,负责稽核过程中与参保单位沟通协调工作。四、稽核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