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行政处罚申辩书致XXXX市场监督管理利通区分局: 贵局所做的吴利市监听告字【2017】第7号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我司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提出申辩意见如下,望贵局研究后能酌情减轻对我公司拟定的处罚:第一、主观上我司无掺假之故意行为我司作为一家食用醋生产公司,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产品是我司设立的宗旨,公司设立后我司严把进货生产销售关,努力做到生产的产品全部合格以达到质量最优。从贵局对我司的原料抽检结果可知,我司使用的绝大部分原料产品都是证件齐全的大厂原料,特别是原料本身价值不高,不存在恶意牟利。我司完全没有故意使用此不合格原料主观恶意。我司在购入该产品时确实不知其属于不能添加范围内原料,故本案中我司没有故意销售成品食醋的主观过错,并且未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客观上涉案的原料及生产的产品数量少,金额小,且我司尚未对外进行销售,造成的不良影响小,属于情节轻微1我司设立至今仅6年,作为实体食品加工企业,这六年来,公司一直处于投入阶段,产不付出,处于业务的起步阶段,尚未盈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