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进出口单证管理及复核制度1.0 总则建立进出口单证管理及复核制度,明确对各岗位人员审单、录入和操作执行的控制要求;规范进出口业务操作,促使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使报关业务更加有效,准确与符合法规要求。2.0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操作所涉及的程序。3.0 报关业务管理 3.1 出口业务3.1.1 操作人员必须在货物出运至少7天前编制出口报关单证;3.1.2报关资料须经公司复核审核员复核,尤其在产品规格、数量、金额、港口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资料要求及时通知编制人员,并追踪得到更新报关文件。3.1.3 出口业务操作员在报关日至少2-3个工作日前,将全套报关资料给代理报关行/报关公司。3.1.4 代理报关行/报关公司必须在报关日向海关申报并递交所需的报关资料;3.2进口业务3.2.1操作人员先取得进口货物正本单据。3.2.2货物到港口后,操作人员必须将进口发票、装箱单、提单、报关委托书及其他特殊单证寄往指定货运代理,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