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首诊负责制度(共1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8222023 上传时间:2021-11-19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门诊首诊负责制度(共1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门诊首诊负责制度1、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2、门诊患者经分诊台分诊、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应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精心进行诊治。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患,应给予认真处理,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3、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者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他科会诊或报告门诊部进行疑难病例会诊。4、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安排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代,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5、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院,如有争议由门诊部主任根据病情决定,必要时由医务部或分管院长决定,科室不得拒收患者。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