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工程优质高效、施工现场文明规范,特制定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组织机构 1.1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和专职安全工程师为副组长,部门经理和施工合同分包商的项目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管理其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消防等工作。 1.2 项目经理为其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其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其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 1.3 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专业的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其部门的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 1.4 施工分包商的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其所承担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消防等工作。 1.5 项目部设一名专职安全工程师,专职负责和管理其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消防、保卫工作。 1.6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活动分析会。每月定期举行由专职安全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