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7期间核查计划一、核查目的为了确保本公司仪器在两次检定/校准期间,各项性能指标满足开展工作的技术要求,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标准物质在使用期间保证量值的准确性,使检测分析结果准确可靠。二、核查依据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本公司质量体系文件3、本公司年度质量保证计划三、核查范围1、检测仪器期间核查1.1对于使用频率较高或经常携带运输到现场,以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设备,在两次正式校准/检定期间,进行1-2次期间核查,包括大气采样器、噪声监测仪、pH计等,详见附表1检测仪器期间核查计划表。1.2对于使用频率一般的仪器,在两次正式校准/检定期间,进行1-2次期间核查。包括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详见附表1检测仪器期间核查计划表。2、标准物质期间核查2.1标准溶液:用固定试剂配制或是用购置标液稀释的标准溶液,如果保存期超过3个月时,应在有效期内根据保存时间进行1-2次期间核查。包括一般无机类、金属类和有机类标准溶液等,详见附表2标准溶液期间核查计划表。2.2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