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屯垦戍边新型团场连队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第一章总 则1.1为加快兵团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指导连队居民点规划建设和管理,引导职工住宅建设符合舒适、安全、经济、节能、卫生和人居环境质量改善的基本要求,依据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深度规定(试行),结合兵团文明生态连队和“撤连并点”建设工作实际,特编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屯垦戍边新型团场连队建设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突出兵团特色,强调连队建设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突出规划重点内容。1.2本导则适用于兵团辖区内农牧业生产连队居民点的建设规划编制。是连队居民点内职工居住建筑、生产建筑、公共建筑、道路以及公用基础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要技术依据。1.3 本导则所称连队包括:中心连队、基层连队居民点。1.4以团场小城镇总体规划为依据,以连队为单位分别编制连队建设规划。1.5 连队建设规划是在团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团场小城镇总体规划所确定的连队空间布局结构的规划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