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工作奖惩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工作,严格按照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版)(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完成各个条款,确保创三甲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预防和纠正影响创建工作的各项消极行为和不作为现象,确保创三甲工作圆满完成,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体工作人员整个创三甲过程的工作质量考核。二、科室责任人的界定:各科室科长(主任)或者负责全面的副科长(副主任)及新组建学科组组长,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同一部门副职、护士长、内审员(质控员)、总务科车队长、电工组组长为第二责任人,每一项工作当事人为具体责任人(按岗位职责)。三、考核办法及执行考核部门: 考核办法:(1)职能科室按照细则责任分解,各科达标标准(总任务):C级:核心条款100%,基本标准条款90%;B级:核心条款70%,基本标准条款60%;A级:核心、基本标准条款均20%;个别有条款的临床医技科室,条款+档案盒内容验收;普通临床医技科室,按档案盒内容验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