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何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保持企业旺盛的生命力和发展后劲,变更索赔和二次经营显得尤为重要,为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充分调动工程项目有关人员参与变更索赔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局近几年变更索赔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应范围:以局资质中标,由局组建工程指挥部或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并管理的项目。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由局成立项目经理部进行管理的工程项目(如合武、武广、宜万N13、杭州湾项目);二、由局设立项目经理部,委托某一子(分)公司管理,两个以上子(分)公司参与施工的工程项目(如宜万W1标、张集铁路项目)。子(分)公司独立承建的项目由子(分)公司参照本办法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或细则。第三条 为加强变更索赔工作的管理,局成立变更索赔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变更索赔副总经理任组长,局工管中心、营销部、审计部、计财部、监察处和企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变更索赔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工管中心。第四条 变更索赔管理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