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庆师范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型活动,是指学校各学院、各职能部门、群众团体及校外单位在本校广场、运动场、体育场馆、礼堂、会议室、教室等公共场所面向师生员工及校外人员举办的活动: (一) 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二) 各类庆祝、庆典、集会活动; (三) 体育竞赛、科技竞赛和各类统一考试; (四) 专题报告会、人才招聘会及大型学术交流会; (五) 其它大型活动。 列入课表的正常教学、实践活动和日常学术交流活动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校内举办的及我校在校外举办的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第四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者全面负责安全工作。第五条学校保卫处是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履行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审批、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