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交底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行为消除不安全因素,明确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的要求和责任使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等法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下称安全交底)是指每项工程实施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防护措施、作业标准、注意事项、操作规程、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安全管理和施工设施设备、机械机具的拆装和使用以及违章操作的危害等内容向施工作业班组、施工人员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的制度。 第3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所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第二章 安全交底职责、内容与程序 第4条 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分为以下内容: 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分部工程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交底,接受人应为该分部工程的施工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