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第1条 目的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强化监理职能,保障工程部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单位的监理管理权限授权书、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2条 范围适合于华府春天工程建设项目的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第3条 实施办法 (一)总监对所有施工单位(含总包,甲包,甲指分包,分包)在权责范围内施工方面不符合合同,规范,约谈记录的行为,过程,结果,有一万元以下的处罚权,并知会甲方,甲方将在本月进度款中扣除。 (二)总监对每月进度款支付有审核与签字权,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有权在进度款中将工程量给予暂扣,对于重大问题总监不签署进度款,甲方不予以支付当月进度款。 (三)现场所有施工材料,监理有权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设计,甲方要求,规范等问题的材料,监理有权要求退场并给予处罚。 (四)监理有权自行组织现场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及现场问题协调的专项会议及例会,会议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