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单身教职工宿舍住宿管理规定为给全校单身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安全、优雅的学习、工作及生活环境。规范单身宿舍的住宿管理,提高宿舍的使用率,特制定本规定。一、 住宿条件1住宿者,须是家住外地的单身教职工。2家住大连附近,但因工作存在特殊情况者,说明情况,经院办同意也可申请住宿。二、 住宿办法凡需住单身宿舍的教职工须本人到院办领取、填写住寝审批表,经过部门领导、人事处以及院办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院办统一安排宿舍。三、 宿费标准每人按每月 元标准收取房费,由财务处统一扣除。水电、煤气、物业费按照实际发生标准自行交付。如有退寝人员,应核对水电、煤气、物业费等发生实际费用交付后方可退寝。四、 住寝管理规定1住寝时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要在指定房间、床位住寝,不准私自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时,须经院办同意,并须填写调寝表。2教职工申请的床位及寝室内空余的床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给他人居住,另不得私自带陌生人到寝室入住,违者按退寝处理。3住寝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