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本标准适用于电水壶验货检验 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一个型号的产品在小批或前三批验货时按GB/2828.1-2003的一般水准II 执行。正常情况下按I级执行。如发生返工后再次验货,应按III级执行。如供应商产品质量稳定,连续一年无发生返工、退货等批次质量问题,经OEM室主任审批后,验货可按放宽抽样水平S-4级执行。 检查判定基准AQL:关键项(CR):0 重要项(MA):1.0 一般项(MI):4.0 拆机内检按每批5台进行抽样,不得出现CR和MA。 生产物料中含有特采物料或让步接收的物料时,供应商应当主动声明,并提供相关厂商的改善报告。 成品出货、装车:1、 必须是经过OEM检验员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出货。2、 车柜不能有破洞或裂痕而导致渗水及车车柜不得有污秽致使产品有不良情形。3、 出货时,供应商须派员监督,跌倒的产品须全检。检查项目合格标准严次主次轻次抽样水平1包装检查1.1外箱检查外观完好,不可有烂、潮湿、折皱、折错、脱层、杂色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