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病案室管理工作制度和人员职责1.病案管理制度(1)在分管院长或医疗组长领导下,病案管理人员对病案进行有序的整理、保管工作。(2)出院病案按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中所规定的排列次序逐页排序整理、装订成册,在完成编页、编码、索引、病案质量检查人员检查、医生修补、计算机录入后,放入病案袋。(3)按病案号顺序依次上架存档。(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不得遗失或随意取消病案。(5) 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出院病案应至少保存30年。(6)严格遵守防火、防盗等安全制度,确保病案万无一失。2.病案借阅制度(1)本院医务人员及进修、实习人员可在病案室内阅读、摘录。(2)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院外医疗单位、保险机构、“公检法司”机构等单位人员须持有效证件,经医疗组批准,可以阅读、摘录(或复印)病案的客观部分,包括:住院病历或入院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3)上述第(1) 类人员持医疗组同意书至病案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