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施工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本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查找施工安全隐患和工作上的漏洞,制定并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第三条 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重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影响地区安全生产发展及企业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中存在各种突出问题的,都应当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作,并保证工作实效。第四条 施工安全事故结案后,召开专题分析会议,查找事故原因,汲取教训,研究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制定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第五条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的原则:1、事后分析,体现总结性。2、事前分析,体现预测性和前瞻性。3、要科学分析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管理措施,增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推动地区安全工作健康发展。第六条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的步骤:1、在规定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