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潜水船及潜水人员合同4篇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租用潜水船及潜水人员合同1根据经济合同法和海上运输市场组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施工单位 (简称甲方)潜水船单位 (简称乙方)一、甲方根据施工需要,租用乙方船及潜水的人员,租用潜水组任务:主要承担水下工程作业。二、租用潜水组共 组每组需配 人(包括潜水人员人),潜水船组的交接地点为 港。三、租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定为每组月租费 元(包括潜水人员的津贴 元)租费每月结算一次。均由山东省海上民间运输管理处的票据,统一结算划拨。四、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到期,工程继续需要,应按期续合同,否则调回另行安排。五、潜水组施工作业中的责任划分: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配齐潜水组人员、潜水设备,船只及设备的使用保管由乙方负责。施工作业中如因乙方技术操作不当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施工设备不良和操作不当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潜水组必须服从甲方调动,如因乙方责任或不服从调动而耽误施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