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增(减)补证照申请表名 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更 换 、 增 ( 减 ) 、补 营 业 证 照的 原 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证照种类 营业执照正本 营业执照副本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代表证执照副本号及序号:遗失证照情况原证照颁发日期:是否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中公示是 否注:1、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的代表签字。2、申请更换营业执照的,只需加盖企业公章,无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3、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营业执照的,应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http:/ 或 http:/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2018 第一版)此页由登记机关填写审查意见审查员签字: 年 月 日核准意见核准人签字: 年 月 日证照种类 营业执照正本 营业执照副本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代表证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减) 、补执照副本 份发证照人签字: 年 月 日更换、增(减)、补证照情况 领证照人签字: 年 月 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