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化妆服务合同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节目化妆服务合同甲方:乙方:长春市艺能全景广告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为配合乙方栏目化妆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事宜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为乙方提供化妆服务,用于乙方幸福街18号栏目的主持人及出镜嘉宾化妆。 节目播出频道:长春电视台新知频道节目长度:45分钟;节目播出时间:首播:20:00-21:00;2、乙方提供如下权益:1.在幸福街18号栏目四个断口中体现 主持人化妆由蓝梦学校提供(暂定)字样2.在栏目片尾鸣谢中体现甲方招生信息,即甲方招生电话。二、具体约定和责任1.乙方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节目录制时间,并由甲方安排专门化妆人员进行主持人及嘉宾全程跟妆。2.主持人及嘉宾化妆所用化妆品由乙方免费提供。三、合同有效期限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2012年4月16日至2012年12月31日,甲乙双方若因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四、其他1、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想